浅谈Java中的命名规范

2019-08-09 00:00:00 规范 命名 浅谈

现代软件架构的复杂性需要协同开发完成,如何高效地协同呢?

答案是:制定一整套统一的规范。

无规矩不成方圆,无规范难以协同,比如,制订交通法规表面上是要限制行车权,实际上是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,试想如果没有限速,没有红绿灯,谁还敢上路行驶?

本文将从Java代码的命名规范这一维度,来探讨一下,如何写出健壮的、可读性强的代码,提高项目的可维护性。最重要的是提高我们的编程幸福感。

1.包名统一使用小写,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。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,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,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。

正例:应用工具包名为com.java.util、类名为StringUtils

2.类名、接口名使用UpperCamelCase风格,必须遵从驼峰形式,但以下情形例外:DO/BO/DTO/VO/AO/PO/UID等。

正例:UserLoginCheckService/UserDO

反例:userlogincheckservice/UserDo

3.方法名、参数名、成员变量、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lowerCamelCase风格,必须遵从驼峰形式。

正例:userServiceImpl

反例:userserviceimpl

4.常量命名全部大写,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,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,不要嫌名字长。

正例:MAX_BOOK_COUNT/CACHE_EXPIRED_TIME

反例:MAX_COUNT/EXPIRED_TIME

5.为了达到代码自解释的目标,任何自定义编程元素在命名时,使用尽量完整的单词组合来表达其意,即要做到“见名知意”。

正例:在 JDK 中,表达原子更新的类名为:AtomicReferenceFieldUpdater

反例:String a = “李四”; // 天啦噜,鬼知道你这个a是啥意思啊

6.定义数组时,类型与中括号紧挨相连

正例:

int[] array = new int[10];

int array[] = new int[10]; // 不建议这样写
7.抽象类命名使用 Abstract 或 Base 开头;异常类命名使用 Exception 结尾;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的名称开始,以 Test 结尾。

正例:AbstractService/CommonException/DemoTest

8.杜绝完全不规范的缩写,避免望文不知义。

反例:AbstractClass“缩写”命名成 AbsClass;condition“缩写” 命名成 condi,此类随意缩写严重降低了代码的可阅读性。

9.如果模块、 接口、类、方法使用了设计模式,在命名时需体现出具体模式

说明:将设计模式体现在名字中,有利于阅读者快速理解架构设计理念。

正例: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;
public class LoginProxy;
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;

10.对于 Service 和 DAO 类,基于 SOA 的理念,暴露出来的服务一定是接口,内部的实现类用Impl 的后缀与接口区别。

正例:CacheServiceImpl实现CacheService接口

11.如果是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称,取对应的形容词为接口名(通常是–able 的形容词)。

正例:JDK中的Comparable接口

12.在long或者Long赋值时,数值后使用大写的 L,不能是小写的 l,小写容易跟数字 1 混淆,造成误解。

说明:Long a = 2l;写的是数字的 21,还是 Long 型的 2 ??

13.不允许任何魔法值(即未经预先定义的常量)直接出现在代码中

正例:

public static final ORDER_REDIS_KEY_PREFIX = "orderId_";
String orderRedisKey = ORDER_REDIS_KEY_PREFIX + orderId;

反例:

String redisKey = "orderId_" + orderId;
14.枚举类名带上Enum后缀,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,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。

正例:枚举名字为ProcessStatusEnum的成员名称:SUCCESS / UNKNOWN_REASON
《浅谈Java中的命名规范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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