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糊涂吗?(3)
2023-01-31 02:01:44
糊涂
今天看到zol 的一篇文章:[url]Http://blog.zol.com.cn/786/article_785380.html[/url]
摘录一下:
两天前表示“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,奶粉没有质量问题”,两天后却坦承自己早就知道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”!也就是说,如果不是全国网民的穷追猛打,那么毒奶粉在“当地质检部门”部门的保驾护航下,将永远“没有质量问题”,将永远地毒害和摧残着国内外的人类生命!
这是赤裸裸的欺诈,这是无所顾及的犯罪!
这是赤裸裸的欺诈,这是无所顾及的犯罪!
美国多维社刊登署名笑蜀的文章《三鹿风波不是事故,是刑事重案》,指出如果三鹿风波发生在美国,毫无疑问,这会是联邦重案,联邦调查局会第一时间接管整个案件,独立办案,穷追到底。企业资产将在第一时间全部查封,企业领导人将全部成为嫌犯。
国会也很可能组织独立调查和听证,在此基础上修改有关食品安全的全部法规。
接下来,将是席卷美利坚的索赔风暴,数万受害婴儿的监护人都会站出来索赔。三鹿将赔得尸骨无存。
而在中国,居然只是区区事故,而不是企业的集体犯罪。所谓侦查,矛头不过针对区区原料环节,无须公开的法律程序和司法证据就宣布生产环节免责,即事实上是宣布三鹿免责。侦查者都是完全听命于地×××府的地方公安,而地×××府跟三鹿的直接利益关联不问可知。所谓侦查,纯属掩耳盗铃。
国会也很可能组织独立调查和听证,在此基础上修改有关食品安全的全部法规。
接下来,将是席卷美利坚的索赔风暴,数万受害婴儿的监护人都会站出来索赔。三鹿将赔得尸骨无存。
而在中国,居然只是区区事故,而不是企业的集体犯罪。所谓侦查,矛头不过针对区区原料环节,无须公开的法律程序和司法证据就宣布生产环节免责,即事实上是宣布三鹿免责。侦查者都是完全听命于地×××府的地方公安,而地×××府跟三鹿的直接利益关联不问可知。所谓侦查,纯属掩耳盗铃。
英国路透社报道,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后,中国官员一再强调因为三鹿集团瞒报事件,导致毒奶粉未能及时回收。不过,因为新西兰F天然公司拥有三鹿43%股权,在8月得知三鹿奶粉被三聚氰胺污染后,F天然公司立即要求其回收所有问题产品,但遭到阻挠。新西兰总理克拉克踢爆,她是在9月5日从F天然方面知道事件的,并于三日后召集高层官员开会,下令他们绕过河北官员,直接知会北京政府。直至新西兰政府与北京官员取得联络后,河北官员才开始动作。克拉克认为,F天然一直坚守责任,但中国的地×××府倾向隐瞒事件。“在地方层面上,我认为第一反应就是试图掩盖它,不予正式召回。那绝不是我们在新西兰的做法。”她强调,直接向北京方面揭发此事后,当局才迅速行动。
香港《明报》撰文指出,毒奶粉猛于泥石流,中国形象回到奥运前。文章说,如果说山西襄汾的一场山泥倾泻,把国人从奥运盛世的美梦中惊醒的话,河北三鹿毒奶粉的风波,则把中国政府近半年来苦心建立起来的良好形象破坏殆尽。正如网上一句顺口熘所说:“辛辛苦苦大半年,一下回到奥运前”。
事情的情况大概就是这样……
关于这个现状,我也有不小的体会! 我的结论就是,不要和低级别的人员纠缠! 直接找他们的上级!
例一
周一,我到电脑城去了一次,路过曾卖我笔记本的门市店,远远的看到一大群人挤在那里闹哄哄的,原来是顾客要求退机,被拒后将样品机拍坏。呵呵,我购机一年都可以退机,这个购机才一天,居然退不了!? 皆因此人和低层人员纠缠不休,还愚蠢的损坏样品机。
我为何能够购机一年后还能退机? 因为我联系了HP 总部, 在相关人员的协调下,才得以最终解决……
例二
最近得到解决的还有一件事情,那就是律师打假案!
那次在劳动仲裁庭,和我对薄公堂的是个陌生人,声称自己是新来的人事主管,加上一同来的主管和文员,我一个人要对付三个人 ,……这小人黑白颠倒,满口胡言……!当然最后他们还是败诉了!
后来,我无意中惊讶的了解到和我对薄公堂的陌生人是个执业中的律师! 打假啊! 此人的行为违法了《律师法》第44条! 我向律师协会投诉了这名律师。可让我意外的是,受理我的投诉后的律师协会居然磨磨蹭蹭~ 长期不答复……
或许这名违法的律师有点来头——有人保护! 但是,逃得了初一,跳不了十五! 抓鬼啊! 看来这里面有鬼啊!我直接向政府反映情况……
我打假还抓鬼! 看此小鬼有通天的本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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