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nux系统find命令的用法
Linux系统的find命令是一种强大的文件搜索工具,它可以在系统中搜索符合指定条件的文件或者目录。它的语法格式如下:
find [路径] [选项] [条件]其中,路径是搜索的起始位置,可以指定一个具体的文件或者目录,也可以指定一个通配符,来搜索满足条件的文件或者目录。选项指定搜索时的一些行为,比如是否进行递归搜索,是否忽略隐藏文件等。条件是搜索的具体条件,比如文件的名称,文件的类型,文件的大小,文件的权限等。 实例: 比如,在/etc目录下搜索所有以.conf结尾的文件:
find /etc -name "*.conf"搜索/etc目录下,所有以.conf结尾的文件,并且文件大小小于1KB:
find /etc -name "*.conf" -size -1k搜索/etc目录下,所有以.conf结尾的文件,并且文件权限为777:
find /etc -name "*.conf" -perm 777搜索/etc目录下,所有以.conf结尾的文件,并且文件修改时间在1小时之内的文件:
find /etc -name "*.conf" -mmin -60搜索/etc目录下,所有以.conf结尾的文件,并且文件的属主为root的文件:
find /etc -name "*.conf" -user root搜索/etc目录下,所有以.conf结尾的文件,并且文件的属组为root的文件:
find /etc -name "*.conf" -group root搜索/etc目录下,所有以.conf结尾的文件,并且执行一条命令:
find /etc -name "*.conf" -exec rm {} \;以上就是Linux系统的find命令的用法,它可以按照文件的名称,文件的类型,文件的大小,文件的权限,文件的修改时间,文件的属主和文件的属组等条件,搜索满足条件的文件或者目录,可以极大的提高文件搜索的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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