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否将[[可能未使用]]放在函数声明或定义上?
C++17引入了属性[[maybe_unused]]。
我假设这是GCC和朗的标准化版本:__attribute__((unused))。
对于我不希望看到警告的未使用函数,
我是否应该在
函数声明?
void maybe_used_function() [[maybe_unused]];
或函数定义?
void maybe_used_function() [[maybe_unused]] {
/* impl */
}
哪一个?两个都要?
对标准化属性和编译器特定属性的影响是否相同?
我找不到任何关于安置行为的明确文档,以及常见的做法是什么。
当我将属性放在定义中的函数体之前时,GCC和clang给出错误:
void function();
int main(){}
void function() __attribute__((unused)) {}
警告:GCC在此位置不允许使用未使用的属性
关于函数定义[-wgcc-compat]
void函数()__ATTRIBUTE__((未使用)){
但是,该属性可以正确放置在另外两个位置:
__attribute__((unused)) void __attribute__((unused)) function() {}
其中一种方式可能是我应该如何使用函数定义上的属性?
解决方案
来自N4606,[dcl.attr.unuse]ó4:
没有使用maybe_unused
属性声明的名称或实体稍后可以使用该属性重新声明,反之亦然。实体在标记它的第一个声明之后被视为已标记。
由于函数定义是一个声明([dcl.dcl]ó1),这意味着您可以将其放在任何一个位置,并且它的行为将是相同的。
(这两个位置都允许是有意义的,因为该属性实际上只影响定义,但是因为该属性可以用作自我文档,所以声明中也允许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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