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nux 抄袭 Unix ?今日终有定论!

2021-09-27 00:00:00 操作系统 公司 这一 源代码 诉状
来自公众号:Linux就该这么学


在正题之前,还是需要来讲一下Linux的起源


20世纪80年代,计算机硬件的性能不断提高,PC的市场不断扩大,当时可供计算机选用的操作系统主要有Unix、DOS和MacOS这几种。

Unix价格昂贵,不能运行于PC;DOS显得简陋,且源代码被软件厂商严格保密此时,计算机科学领域迫切需要一个更加完善、强大、廉价和完全开放的操作系统。

由于供教学使用的典型操作系统很少,因此当时在荷兰当教授的美国人AndrewS.Tanenbaum编写了一个操作系统,名为MINIX,为了向学生讲述操作系统内部工作原理。


MINIX虽然很好,但只是一个用于教学目的的简单操作系统,而不是一个强有力的实用操作系统,然而大的好处就是公开源代码。
全世界学计算机的学生都通过钻研MINIX源代码来了解电脑里运行的MINIX操作系统,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大学二年级的学生Linus Torvalds就是其中一个,在吸收了MINIX精华的基础上,Linus于1991年写出了属于自己的Linux操作系统,版本为Linux0.01,是Linux时代开始的标志。
他利用Unix的核心,去除繁杂的核心程序,改写成适用于一般计算机的x86系统,并放在网络上供大家下载,1994年推出完整的核心Version1.0,至此,Linux逐渐成为功能完善、稳定的操作系统,并被广泛使用。

好了,我们开始正题!

一场状告 Linux 抄袭 Unix 的官司,终于在 20 年后结束了。
起诉方为 SCO(Santa Cruz Operation)公司,主要业务为运营并销售 UNIX 及其相关产品。而在近日,代表 SCO 公司的 TSG 集团与 IBM 达成了和解:
SCO 将放弃,并再也不会对 Linux 进行违反 Unix 或 Unixware 知识产权的指控。同时,IBM 将也支付 1425 万美金(折合人民币 9217 万元),作为对 SCO 的全部赔偿。
“ 谁背叛了联盟 ?”
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官司,居然打了 20 年?
故事开始于 1998 年成立的一个联盟,Project Monterey。
这是一个由 IBM、SCO 以及其他公司所创立的一个项目,目的是开发一个适用于多种硬件平台的 UNIX 版本。



也是 Linux 正在做的事。
到 2001 年,IBM 的 Big Blue 超级电脑已经创建了一个类 Unix 的 AIX 操作系统(实验版本)。而这一系统使用了一些 SCO 代码。
这时候,IBM 认为 Linux 才是未来,于是退出了 Project Monterey 项目。但 SCO 表示了反对,理由是 IBM 属于联盟,或者说属于 SCO 的知识产权贡献给了 Linux。


于是,2003 年 3 月 6 日,SCO 公司一纸诉状将 IBM 告上法庭:


SCO 对 Unix 和 UnixWare 操作系统源代码具有所有权,而 Linux 2.4.x 和 2.5.x 是 Unix 的未经授权的衍生物,或者说是‘抄袭’行为。


也就是说,IBM 传播 Linux 代码这一行为造成了严重侵权

同时,他们还致函全球 500 强企业,警告他们如果继续使用 Linux,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并且还表示:


未来可能拒绝通过 Linux 使用者的许可证申请。


IBM 和 Linux 分销商 Red Hat 也不甘示弱,反手一个诉讼将 SCO 与相关公司告上了法庭。


于是,这场围绕知识产权的战争就此打响。

起诉方几经变换,终千万美金和解

一开始,SCO 就这一行为向 IBM 索赔 10 亿美元,而这个数字后来增加到了 50 亿。在旷日持久的激烈争斗中,甚至一度有“SCO 对 IBM 的诉讼可能终结 Linux”的说法。
起诉方几经易主,都没能阻挡这场上诉、结案、推翻、再上诉的重复战争。
没错,初发起上诉的 SCO 公司,其实在 2007 年就已经申请破产。在 2011 年时,SCO 将资产出售给了 Xinuos 公司。


Xinuos 的 CEO 曾在 2016 年表示:


我们是购买产品的投资者,并没有买到对 IBM 进行诉讼的能力,我们对此完全没有兴趣。


但在 5 年后,Xinuos 又一纸诉状,控告 IBM 和 Red Hat 公司版权侵权和反垄断

2021年4月份的诉状

而今天站在起诉方终结这场官司的,是代表 SCO 公司的债务人:TSG 集团


终,IBM 以缩水的赔偿金,换来了 Linux 未来再受“违反知识产权”指控的可能。

至于为什么终达成了和解?

SCO 公司一方的法律代表 Stanley B. Tarr 表示:

想要拿到索赔,就必须向评审团证明多年前发生的的事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,并造成了 SCO 的损害。 

并且,即使上述的申诉成功,SCO 所要求赔偿的损失金额也并不确定。

事实上,受相关损失限制条款、以及 IBM 反诉的影响,陪审团不可能作出对 SCO 有利的判决。

但不论背后的原因究竟为何,至少在 20 年后,SCO vs. IBM 的争斗终于走到了终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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